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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少林武术戒约(蔡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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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少林武术戒约

◎蔡宝忠

    戒约《辞源》释为:佛道教徒所遵守的法规准则。照此描述,少林戒约即为少林习武者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它是武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少林戒约同少林武术几乎是同生存,共命运,并存于同一体之中,互相促进。随着戒约的逐步变迁,少林武术也得到了相应发展,而武术的不断发展,又促进了戒约的形成。但就其形成、变迁的“轨迹”怎样,以往研究的甚少。本文预想对其“全貌”进行概述,由于受资料所限,只能从几个重要时期作探讨,以带动整体推断。
    一、达摩时期的戒约
    达摩全名菩提达摩,南天竺香至王第三子,佛教禅宗第二十八世祖,梁大通元年(527)从水路先到广州,后入魏嵩山少林寺(《中华武术辞典》194页)。他专传“大乘派”佛教,主张坐禅入“道”,身体力行。据《景德传灯录》(卷三)说:达摩“寓止于嵩山少林寺,面壁而坐,终日默然,人莫之测”。使众徒校仿之,其修行的根本法则是:参禅打坐,闭目敛心,抛却邪念,专意悟道。从而达到由静入定,由定入慧的目的。为确保入慧的速达,兼施严格的“大乘”五戒律,即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佛教持诵必要》44页)。入“道”首在“五戒”能持否。在当时这些佛道教法戒似乎与少林戒约没有什么联系,但随着原古武术雏型的形成,戒约也以零散的形式开始出现。像“谦让为本,其意至善”,“禁暴丰财,孝悌仁义”等。由于中国武术的起源早于少林拳术约两三千年,在这之间战争频繁,军队里为适应作战逐步提高了格斗实战技术,使武术得到了一定发展,这时民间流传的习武戒约也有所增加。“尊师重道,抑强助弱,济困扶危”,“仅对恃力称凶,惹事生非或助桀为虐”,“艺勿尽传,留下—手”等,这为后来的少林戒约雏型奠定了基础。无谷等人在《少林寺资料集》中谈到,少林拳法也是在军事实战与民间精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可以推断,在达摩时期少林武术只是一个雏型,其戒约吸收了民间武术戒约的只言片语,又引用了佛道教戒约的内容,从总体上看还较为零散、模糊,在史料中尚未查到有关具体内容的条款。
    二、觉远上人时期的戒约
    觉远和尚为金末元初严州(今浙江建德人),是继福裕禅师之后,颇有声望的高僧。在名扬少林武术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迨觉远以将达摩禅师罗汉十八手,增为七十二手,至秋月禅师乃融会旧时宗法”(吴图南《国术概论》42页)。不仅如此,他还吸收了达摩及达摩以后历代住持所立的戒规、要约等,制订了较为完备的十条戒约,有效促进了明代少林武术的中兴,正如“四百馀僧,各习武,武艺俱绝”(王士性《嵩山游记》)之情景。
    当时所立的十戒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习此术者,以强体魄为要旨,宜朝夕从事,不可随意作辍。
    (二)宜深体佛门悲悯之怀,从于技术精娴,抵可备以自卫,切戒逞血气之私,有好勇斗狠之举,犯者与违反清规同罪。
    (三)平日对待师长,宜敬谨将事,勿得有违抗傲慢之行为。
    (四)对待齐辈,须和顺温良,诚信毋欺,不得持强凌弱,任意妄为。
    (五)手挈锡游行之时,如与俗家相遇,宜以忍辱救世为主旨,不可轻显技术。
  (六)凡属少林师法,不可逞愤相较,但偶尔遭遇,未知来历, 须先以左手作掌,上与眉齐。如系同派,须以右掌照式答之,则彼此相知,当互为援助,以亦同道之谊。
(七)饮酒食肉,为佛门之大戒,宜敬谨遵守,不可违犯,善以酒能夺志,肉可昏神也。
(八)女色男风,犯之必遭天谴,亦为佛门所难容,凡吾禅宗弟子,宜乘为炯戒勿忽。
(九)凡俗家子弟,不可轻以技术相援,以免贻害于世,违佛之本旨。如深之其人性情纯良,而又无强悍暴犯之行习者,始可一传衣钵。但饮酒淫欲之戒,须使其人誓为谨守,勿得以一时之兴会,而遽信其毕生,此吾宗之第一要义,幸勿轻视之也。
(十)戒恃强争胜之心,及贪得自夸之习,世之以此自丧其身,而兼流毒于人者。不知凡几,盖以技术之于人,其关系至于紧要,或炫技于—时,或务得于富室,因之生意外之波澜,为禅门之败类,贻羞当世,取祸俄倾,是岂先师创立此之意也乎。凡在后学,宜切记之。
这十条戒约,几百年来凡少林嫡派弟子,无不奉为如金科玉律,遵照执行。
 三、灾劫后期的戒约
    少林寺在建后的一千多年间几经兴度,历尽沧桑,三次被焚烧。最大的一次灾劫是1928年,这一年军阀混战,少林僧徒站在军阀樊钟秀—边,而遭到石友三纵火焚烧,大火延烧了四十五个夜与昼,使许多建筑和文物毁于一旦,无奈,少林寺众僧流散四方,有的云游各地,有的隐落民间,从此少林武术在民间广为流传,其戒约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在浙江沿海一带曾有一位叫张一全的少林派拳师,依据少林十戒约内容和自己授徒的体会,重新增订了十条戒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肆省少林寺技击术者,必须恢复中国为志意,朝夕勤修,无或稍懈。
    (二)每日晨兴,必须至明祖前行礼叩祷,而后练习技术,至晚归寝时,亦如之,不得间断。
    (三)少林技术之马步,如演习时以退后三步,再前进三步,各为蹈中宫,永不忘祖国之意。
    (四)凡属少林宗派,宜至诚亲爱,如兄弟手足之互相救助,互相砥砺,违者即以反教论罚之。
    (五)凡少林派之演习拳武时,宜先举手作礼。惟与他家异同,他家则左掌而右拳,拱手齐眉,吾宗则两手作虎爪式,以手背相靠,平与胸齐,仅背胡族,心在中国。
    (六)如在游行时,遇有必相较量者,先举手作上式之礼。同派必相与和好,若系外家既不如此,则相机而动,量其技术之深浅,以作身躯之防护,非到万不得已时,不可轻击其要害。
    (七)传授门徒,宜慎重选择,如确是朴厚忠义士始可以相传。惟自己平生之得力专门手法,非法相习久而相知深者,不可轻于相授。至吾宗之主旨,更宜择人而语,切勿忽视。
    (八)恢复河山之志,为吾宗之第一目的,倘一息尚存,此志不容稍懈。倘不知此者,谓之少林外家。
    (九)济危扶穷,忍辱度世。吾宗既皈依佛门,自当仍以慈悲为主,不可有逞强凌弱之举。
    (十)尊师重道,敬长有爱,除贪祛妄,戒淫忌狠。有于此而不谨为遵守者,当与众共罚之。
这十条戒约继承了觉远上人时期的主要内容,而又有所发展,时代内容更加充实。
    四、新时期的戒约
    随着少林武术在民间的广为流传,各地形成了许多不同的少林宗法,有的已传几十代或几百代,与民间武术交流融合中发展,其戒约无不苟同。少林武术发展到今天,其戒约已与其它门派或同一门派的戒约亦无明显界线。像佟忠义的《武士须知》中以“有恒心,守法律,尚谋略,勿骄矜,守信义”为戒律。《青萍剑•剑箴》中五戒约,一戒自矜,二戒务名,三戒好与人争胜,四戒好杀,五戒目空一世。六合门拳谱中以“谦恭如美”为武德,包括处事之道,习武须知,人情戒事等。
    上述各项中又有数十条,内容甚详,但大同小异,可归结为“十戒律”,具体内容如下:
    一戒 立志不坚,徒染虚名。
    二戒 狂妄自大,轻浮胡夸。
    三戒 门户之见,唯我独尊。
    四戒 心胸狭窄,难纳忠言。
    五戒 恃艺仗势,斗狠逞强。
    六戒 贪图烟酒,嫖赌偷盗。
    七戒 谋财攫利,栽脏陷害。
    八戒 虽怀武技,见危不助。
    九戒 虚担师名,误人子弟。
    十戒 不敬师道,不讲情理。
    以此为鉴为尺,绳人量物。
    尽管上述各时期戒约有所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净化习武者的头脑,纯洁思想,开阔胸襟,端正作风,光明磊落,为名扬少林武术奠定基础。
    从以上四个主要时期少林戒约的发展变化可体现出三个基本特征:
    (一)由繁化简:事物的发展都是由简单—复杂—简单的变化规律。少林戒约在达摩时期处于刚刚立矩的萌芽阶段,其佛教法则还很零散,来自民间的武术戒约也是零碎的,比较单一,尚缺乏归纳组合。到了觉远上人时期已出了较为复杂的,带有具体内容的条款,尽管内客很多,读记不便,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却起到了应有的作用。随着少林武术向民间的流传,其戒约的时代感加强了,内容也有所简化。到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习武者们对戒约的认识更加深入,在总结各门派戒约的同时,创编了一个简明扼要,意深易懂的新时期戒约。
    (二)由粗化精:少林戒约与少林武术的发生、发展几乎是共存的,经历了一个由少到多,由粗到细,由量变到质变的沿革过程。尽管各时期条例、内容不尽相同,但后一时期戒约的形成或多或少的受前一时期“痕迹”的影响,这是戒约不断变迁、发展的前提。像觉远上人,灾劫和新时期三阶段,前者内容较多,面面俱到,主要内容不突出,仅仅局限于少林寺院众僧之用;中者虽然也是十条,但具体内容有了明显的削减,较适用于同门派的习武者,后者条款更加简洁精炼,而又不失前期戒约的实质。不仅仅适用于少林派的习武者,而且扩展到“天下武术是一家”的境地,对所有习武者均有约束作用。
    (三)由旧化新:新陈代谢是事物发展的总规律。一种新事物的出现必将取代旧事物,少林戒约的变迁与发展也正是如此。少林戒约萌芽于北魏,形成于隋末唐初,长期发展于明清两代,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受到了旧的习惯势力的侵蚀是肯定的,像带有唯心主义,神秘色彩和封建意识的东西影响甚广。在少林界曾发生了一件“武夫相倾”的事情,同出一源的白眉,至善和五枚,为争支派的虚名,你争我夺,弄得两败俱伤。这正是“门户偏见,骄矜保守”造成的恶果。而新时期戒约的确立是在批判的继承了不同时期戒约的精华,弃去糟粕,渗透时代内容再创而成的。就“尊师重道”一条而言,觉远上人时期,“平时对待师长,宜敬谨将事,勿得有违抗傲慢之行为”而新时期提倡,“尊敬师道讲究情理。”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互敬互爱重情理是当今时代崇高的师徒关系,勿得有违抗傲慢之举是以上压下的封建意识,必须舍去。
    综观少林武术戒约不同阶段的变迁经过了雏型—有型—定型—不定型四大环节,其发展经过了继承—批判—修正—创造四大步骤。笔者认为,四大环节与四大步骤是认识和解释少林武术戒约变迁与发展较为合理的途径和方法。

(来源:《禅露》2002年夏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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